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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琼海市海胶集团东太分公司东平立新队366.4亩胶园林下农业土地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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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H4-20231127-0003 发布时间:2023-11-27 17:04:40

竞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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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 157,552.00 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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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 办理交割

合作机构

海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86号江东电子商务产业园加速楼2楼

电话:0898-6552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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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详情

  • 标的名称 : 海胶集团东太分公司东平立新队366.4亩胶园林下农业土地出租
  • 所在地区 : 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琼海市
  • 面积/数量 : 366.4亩
  • 标的类型 : 园地
  • 四至 :

    东至: -
    西至: -
    南至: -
    北至: -

  • 其他说明 : 该地块位于琼海市东平农场立新队,交通便利,临近水泥硬化道路。地块基本平整、局部地形有一定的起伏。附近无水源,临近有水泥道路,1km内可供电。适宜农业种养开发利用。
  • 地上附着物 : 已种植橡胶中小苗13000株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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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须知

特别提示
资质:需竞买方注册并登录后才能进行报名竞价。
保证金:为保证交易正常进行,竞买方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次性缴纳交易保证金,逾期未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的企业所提交的报价视为无效,缴纳方式为线下缴纳。

保证金交款账户信息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滨江支行 
银行卡号:21229001040018064 
账户名称:海南省数农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竞价规则
1、参与竞价的客户必须提前预约并缴纳保证金,取得报价资格后才能进行报价,价格不低于公布的底价
2、本次竞价的标的不可拆分,参入竞价的标的必须为全部标的。
3、竞买方可以按报价原则多次报价,系统采集最高报价为有效报价。
4、本次竞价方式为: 阶梯竞价 ,每次加价幅度为最小变动单位(100.0元)的整倍数。
5、本次竞价持续时间为 6时0分0秒
6、本次竞价结束前可查看其他客户报价。
7、成交价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报价最高者中标,若出现相同报价者,系统将按报价时间先后排序,先报价者中标
8、中标者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中标订单的支付,因客户自身原因造成的订单超时罚没竞价保证金。
9、对于未中标者的客户,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会在竞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路退还。

保证金不退还规则
1、违反相关规则,扰乱市场秩序的客户
2、竞价成功后放弃付款的客户。
3、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订单结算的客户。
4、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等行为。

出租方对承租方的要求和相关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竞买方如成功竞拍下来却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成功签约的,竞买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平台将作为违约金扣除。

3、租限2年。租金一年一付。(租金不含税)

4、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向出租方缴纳合同履约金5万元人民币及第1年的租金,此后承租方于每个租赁年度届满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出租方支付下一租赁年度的租金。

5、意向承租方在竞拍申请前,应仔细阅读本平台交易规则及标的信息,并全面了解交易资格条件及相关政策法规,正确判断自己是否具有承租资格。因不具备资格参加竞拍的,由竞拍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重要信息揭示

该地块于2023年完成更新定植,定植橡胶株行距类型为密行密植(7*3M),郁闭度0级。地貌类型为平原 ,土壤质地为壤土,坡度(0-5°),附近无水源,需重新开设排水沟,临近有水泥道路,1km内有供电设施。该地块间种农作物必须离胶苗头两侧2米及以上,间种作物要求严格按照海胶集团《胶园林下土地短期租赁管理办法》及橡胶与非胶作物技术规范文件标准执行。

1、如有新承租方,新承租方负责土地的清场工作;

2、间种操作不得破坏梯田(种植橡胶环山行)、道路、肥穴(沟)、防牛沟(栏)、截(挡)水沟(埂)、泄水(洪)沟等胶园设施。

3、常规模式种植橡胶的林下土地间种作物主要以短期、草本、低矮冠幅作物为主。采取宽/大行模式的胶园林下土地不得间种与橡胶争夺同一生长空间的长期作物,如芒果、龙眼、荔枝、椰子、槟榔等高杆木本作物。

4、不能间种对土地地力有掠夺性作物,如木薯等。

5、该地块拟间种菠萝。

6、因国家、地方政府、农垦改革等建设需要,土地使用权人有权收回土地,经评估后依法给予承租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

7、租赁期满后,乙方如尚有未收成果实,甲方可视情况适当延期至乙方收获完果实,但延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延期期间,乙方按照当年的租金标准支付甲方土地租金。

8、承租方应保护承包土地完整不受侵占和农业基础设施不受破坏,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安全使用农药,不使用无证、违禁农药。不违章搭建。

9、未经土地使用权人同意,承租方不得将土地转租给第三方。

10、乙方租用土地,须遵守和执行海胶集团土地资产方面的相关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使用土地不得损害甲方青苗作物,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种植的青苗作物损失,由乙方按市场价承担赔偿责任。

11、承租方在过程中须严格遵循橡胶技术规范规程,严禁造成违法图斑。

12、承租方在租赁期满前进行设施设备清理和按规定完成间种作物清理工作。

13、本土地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14、实际租赁面积应以承租方实际使用面积为准,依据中标价/亩数/期限(年)的租金标准收取土地租金。

15、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林下土地租赁合同书》中约定。

16、交易平台出具标的竞得确认书后,承租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订确认书,再由出租方提供的场地租赁合同文本并于7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新承租应在合司签订的 7个工作日内结清租金,若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确认书、租赁合同与结清租金,视为承租方违约。

交易服务费收取账户

单位名称:海南省数农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滨江支行

账号:21229001040018056

交易说明

项目详情

出价记录

状态出价人出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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